安徽省立法保护林木种子质量资源
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对于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规范林木品种选育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林木品种选育者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林木种子质量,促进林业发展,建设生态强省具有重要意义。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林木良种选育、推广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建立省林木种子贮备制度,省贮备的林木种子应当定期检验和更新。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不同的生态区域,建立林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市、县(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建立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优树、采穗圃、种子园、母树林、科学实验林,优良林分、优良种源等林木种质资源,珍稀、濒危树种的林木种质资源,及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林木种质资源等,应确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加强保护管理。条例还规定,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和林木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林木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林木种子生产档案,载明生产地点、生产规模、生产条件、树种(家系)及品种来源和质量、已采取的技术措施、田间管理记录、林木种子流向、技术负责人等。林木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林木种子经营档案,载明林木种子来源、包装种类、贮藏方式和质量指标等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禁止销售假、劣林木种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重大林木种子质量问题进行追溯。
http://www.2888.tv/news/593.htm
欢迎转载,转载请保留以上网址
- 软实力也是一种资源
- 衢江区破解“三大瓶颈”助推家庭农场发展
- 9月钾肥难抬头
- 玉米改种大豆?东北地区玉米种植面积变化不大
- 硫磺止跌上扬是否昙花一现酸市又要何去何从?
- 集港需求拉动 局部尿素报价上调
- 200余颗太空种子首次扎根随州
- 衡量北京万德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推广人员的标准
- 2016年湖北省农作物主要病虫发生趋势预报
- 春耕施肥是好是坏?
- 不要走入化肥使用的常见误区
- 往届回顾:2013年中国国际农用化学品及植保展览会
- 精准定位 电商交易如何告别“看货定价”
- 中国化肥产业不景气
- 陕西省今年将新建100个农机合作社
- 荷兰施马伦贝格病毒疫情持续蔓延
- 农村土法堆肥技术
- 吉林“铁牛”时代大步跨进中
- 测土配方施肥进入全面推广新阶段
- “植物杀手”变身有机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