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农村改革新蓝图让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解读人:省委1号文件起草组成员 施国政 段朝军 石章锁
十八大以来,河南的改革大潮风生水起,一浪高过一浪,特别是作为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改革春潮涌动、汹涌澎湃。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既及时跟进中央决策部署,又聚焦我省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推动农村改革进入深水区,着力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结构,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农村改革成果。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村要素“活”起来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对于新形势下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项改革不仅在中央布局的农村各项改革中处于首位,而且也是我省2016年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头戏”。省委一号文件围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内容作了专题安排,努力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方面,2015年全省4000万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今年我省将再发力,全面推进,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让广大农民拿到“红本本”、让农民群众吃下“定心丸”。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方面,实施分类推进,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运营管理有效机制。今年,我省将在每个县(市、区)重点选择1~3个“城中村”、“城郊村”或农业村(组)进行试点,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试点工作目标,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创造经验、探索路子、作出示范。在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方面,今年,在总结郑州市、新乡市等市、县试点经验基础上,明确济源市、3个省直管县和原则上每个省辖市选择1个县(市)作为试点。要统一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提供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交易等基本服务,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
完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让资金向农村“聚”起来
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拉长短腿、补齐短板,需要大量“真金白银”的投入,需要充分发挥财政支农主渠道作用和杠杆作用,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支农要重点在三个方面用力:一是健全农业农村投入持续增长机制。要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领域,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与此同时,通过基金、贴息、担保等途径,鼓励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二是整合涉农资金。省委一号文件提出,“完善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多层级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实施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和市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对基层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涉农资金整合问题,探索开展更大范围的试点,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上升到政策层面用于指导实践,切实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构建起政府主导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省委一号文件指出:“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2016年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正式建立运营,用3年左右时间覆盖全省”,这将有利于金融机构规避风险,减轻顾虑,有效破解这一融资难题。
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让农村融资“畅”起来
金融活,则农村活。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能够为农村经济注入更多的新鲜“血液”,增添农村的动力活力。去年,全省涉农贷款新增15.56%,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0.29个百分点;全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达82家,村镇银行法人机构数位居全国第三、覆盖面位居全国第一;累计资本上市、挂牌农业企业达33家,农村直接融资水平大幅提升。农村金融改革取得的成绩令人振奋,但“三农”发展融资难的瓶颈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金融产品创新不足、金融网点分布失衡、信贷投入不够充分等问题依然相当突出,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一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涉农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引导邮政储蓄银行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支持其他商业银行下沉机构网点,优化农村地区网点布局,适度扩大农村地区网点覆盖面。二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大力推广微贷技术,引导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在农村规范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基础,探索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构建本地化、特色化、量体裁衣式的金融产品体系,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增强金融产品契合度。三是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新型金融支农服务平台和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体系,切实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农村金融风险。
健全农业保险制度,让农民收入“稳”起来
现在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仍然还是“靠天”吃饭。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等于建立了一层“保护网”,有利于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稳定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总体上看,我省农业保险品种还不够多,农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还比较低,远远不能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要。因此,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把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单列专题,加大改革力度。一是继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用好用足国家财政补贴政策,全面提高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服务粮食稳产增收,实现“应保尽保”,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二是增加农业保险品种。突出市场导向,围绕主要大宗农产品,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结合地方优势农产品、渔业、林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发特色农业险种,探索开展天气指数保险,提高农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支持中原农险等保险机构做大做强,加快业务创新步伐,有序推进机构建设,实现分支机构市县全覆盖,进一步做好粮食生产高保障类保险和农业贷款保证保险,提高农业风险综合保障水平。
稳步推进水利、林业、供销、农垦改革,使联动效应“强”起来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持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农村改革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目标更加多元、影响因素更加多样、任务也更加艰巨,推进农村改革仅靠单兵突进已难以奏效,必须树立系统性思维。当前,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将水利、林业、供销、农垦等纳入改革范畴,统筹协调推进。在水利改革方面,聚焦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重建设、轻管理”问题,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强化后期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保证工程可持续运行。在林业改革方面,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守住“保生态、保民生”两条底线。要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规范林地流转,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引导开展林地适度规模经营。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为集体林业改革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在供销社综合改革方面,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社联合社。创新供销社运行机制,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和集团化发展。在农垦改革发展方面,以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以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为核心,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确保国有资本控股前提下,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加快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引进现代经营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http://www.2888.tv/news/524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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