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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化肥视同内销 征收增值税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5年12月8日      阅读次数:

关键词:化肥

“我公司从事化肥出口业务,是否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有读者近日致电本报热线85188518咨询。

下城区国税局对此进行解答:是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97号)第二条规定:化肥属于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其出口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出口日期,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出口的库存化肥,适用该通知第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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