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农业部印发农药登记评审结果
农业部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撤销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登记;禁止企业产品首次登记用于林木花卉等作物。同时,将百草枯定性为剧毒产品。中国对农药的登记管理正在日趋严格。7月28日,农业部官方网站发布了《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纪要》。
本次评审的20个农药品种涉及22家农药生产企业的37个产品。委员们经过认真细致评审,一是同意丙嗪嘧磺隆、苯醚菌酯、吡唑草胺、2甲4氯异辛酯、对氯苯氧乙酸钠等5个品种的9个产品正式登记;二是暂不同意糠氨基嘌呤、氯烯炔菊酯、丁香菌酯、氟唑菌酰胺、二甲基二硫醚、解淀粉芽孢杆菌、环丙唑醇、氨唑草酮、咪鲜胺铜盐、呋虫胺、四霉素、唑虫酰胺等12个品种的24个产品正式登记,企业可补充相关资料后,重新提出申请;三是不同意氯化血红素、苯并烯氟菌唑、三氟啶磺隆钠盐等3个品种4个产品正式登记。
在非农用方面,评审委员会建议:对于既可用于食用作物、又可用于观赏花卉、草坪、非耕地和林业的农药产品,应当先登记在食用作物上使用,再登记在其他作物上使用(仅适用于此类作物或场所的农药产品除外);或者同时登记在食用作物和观赏花卉、草坪、非耕地、林业上使用。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现已登记的仅用于观赏花卉、草坪、非耕地和林业等农药产品的监管。
鉴于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使用,对无脊椎动物及水生生态环境存在的极大风险。大多数委员建议不再受理、批准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的登记申请(包括续展登记申请),撤销已登记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登记。也有个别委员认为应进一步试验验证有关风险。
针对加强百草枯替代剂型登记管理方面的问题,评审委员会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将百草枯毒性级别修订为剧毒。鉴于百草枯的安全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绝大多数委员建议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的登记申请(包括续展登记申请),适时撤销现有百草枯产品的农药登记。极个别委员认为应当充分考虑其使用效果和相关企业利益,暂缓对百草枯采取禁限用措施。
http://www.2888.tv/news/46628.htm
欢迎转载,转载请保留以上网址
- 国产蔬菜种子逆袭 部分洋种子退位
- 拉长拓宽延伸产业链
- 山西省夏季蝗虫发生趋势预报
- 国际氮肥:尿素面临7月“大考”
- 农资服务向价值链承销商转型
- 关于浙江省召开农机报废补偿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 我国增值税对钾肥影响尚未显现
- 农业部查获假劣农资4.5万吨挽回经济损失6.94亿
- 工信部:预计我国全年化肥产量7570万吨 同比将增8.5%
- 广西钦州灵山县:农机帮忙 播种不忙
- 树上建“油坊”中原潜力大
- 农机报废更新怎样才能拿到补贴?
- 什么农药可以治理西葫芦银叶病?
- 什么是苏云金杆菌?使用时应注意哪些?
- 2013年度尿素出口获利状况不尽人意
- 2013年下半年预测:尿素市场继续低迷
- 山东着力10家大型种子龙头企业培育工作
- 国内外钾肥产能激增,市场内外争夺战加剧
- 农资信息:黑龙江打击打击假劣农资工作实施到位
- 我国三大主粮化肥农药利用率提升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