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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增值税优惠政策对国内化肥的影响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5年8月13日      阅读次数:

关键词:化肥

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810的财税[2015]90号文件通知,自201591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钾肥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同时停止执行。
政策出台对尿素、磷肥、复合肥企业影响较小,这些化肥企业在销售和生产环节都有一定的进项税可以抵扣,磷肥生产企业大多有独立进口权,在进口原材料的时候,进项税已包含了增值税,抵扣了一部分税项,生产成本不会增加太多。而对钾肥行业来说影响较大,尤其是进口钾肥和资源型钾肥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很少。
国内最大的资源型硫酸钾生产企业-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先征后返政策的取消,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税负,按国投罗钾现行硫酸钾价格2800/吨计算,扣除少量的进项税后,税负成本将直接增加300/吨以上。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5129发布《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83号),其中铁路运费允许上浮不超过10%之规定自201581正式实施,经测算,运价调整后,运费加上基价,硫酸钾仅运费成本将直接增加75/吨左右。
增值税、铁路运费两项将增加成本近400/吨,如何转嫁和消化成本上涨是钾肥企业近期所面临的问题,最可能的情况是,这部分成本将会分摊到生产、流通和消费者各个环节,具体情况还要看该政策的实施细则,可能最终转嫁到农民身上的比例更大些,从长远来看,农民生产成本增加,国家应该适当调高农产品价格或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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