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机鉴定证书有效期将延长至五年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5年3月27日 阅读次数:
据悉,修订工作旨在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监管,发挥鉴定机构作用,并坚持“谁检测,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记者注意到,本次修订的条款把原来的审核发证主体和撤证主体——“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均改为“鉴定机构”。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日前组织相关单位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修订工作进行研究,将对涉及鉴定审核发证主体、有效期等方面的6个条款进行修订,并草拟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据悉,修订工作旨在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监管,发挥鉴定机构作用,并坚持“谁检测,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记者注意到,本次修订的条款把原来的审核发证主体和撤证主体——“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均改为“鉴定机构”;并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有效期由原来的四年延长至五年。
http://www.2888.tv/news/40932.htm
欢迎转载,转载请保留以上网址
相关文章推荐
- 满洲里口岸成中国进口俄罗斯钾肥最大集散地
- “藏粮于地”——农业综合开发“再造4亿亩高标准农田”
- 黑龙江省高产苜蓿新品种推广1.3万亩
- 尿素新接订单减缓
- 美人梅修剪整型必知要点
- 高唐县“四个创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 年前蔬菜价格一路飙升
- 江苏借鉴国际国内经验推进农业现代化
- 化肥:已浮现三大积极信号
- 尿素:三座大山压顶后市不乐观
- 预计今年重庆市蔬菜生产将实现增产增收
- 农资小店经营策略
- 二铵:港口货源再成压价筹码
- 第二十届北京种子大会将为世界种子大会“预演”
- 淡水河谷磷肥品种分化
- 苏州:桂花红茶重新香飘
- 山东临沂苍山县农业开发让土地“生金”梦想成现实
- 滴灌对水质有什么要求?
- 汝南产业扶贫“扶”出贫困户新希望
- 2011年农药标准预审会在沈阳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