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吉林是产粮大省,农业机械化为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自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吉林省始终把强化政策引导,作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着力抓好政策落实。
一、强化政府领导,优化方案设计
省政府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汇报,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确定补贴原则、资金使用和补贴重点等。2014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都做出批示,提出要求。省政府将农机购置补贴纳入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确定以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为主导,以“补重点、补关键、补短板”为突破口,创新补贴方式,突出三个倾斜,强化惠民务实。省政府下发了《关于2014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在全省全面实施“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办法。在制定实施方案上,一方面省农机局组织全省进行补贴需求情况调查摸底,突出产粮大县入户走访、座谈讨论;另一方面根据年度实施情况的统计数据,对机具需求和发展走势进行科学预测、客观分析,使补贴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在资金分配和使用上,坚持各县补贴资金公开制,采取总量控制,弹性调节的方式,随时掌控各县的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量,合理调控资金,最大限度地满足各地的补贴需求。
二、突出重点环节,实施三个倾斜
按照省政府提出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吉林省规模型、效益型、生态型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注重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突出补贴重点,实施三个倾斜。
一是在补贴资金安排上,向粮食主产地区倾斜,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支持粮食产量10亿斤以上30个产粮大县。通过政策资金的重点支持,建立全省“区域率先发展、重点跨越提升、整体全面推进”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梯次发展新模式。3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县率先发展,到2015年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10个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先行示范县加快提升,2017年基本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粮食主产区的30个大县整体推进,2020年基本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二是在补贴资金使用上,向农业合作组织倾斜,优先补贴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机专业户、家庭农场以及从事农机作业的服务组织的机具补贴数量省里不做限定,通过政策扶持,加快培育发展。按照省政府的要求,30个产粮大县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量中要安排不低于30%的资金,优先满足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购机需求,并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管理重点目标任务。
三是在补贴机具品目上,向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关键和薄弱环节倾斜,突出粮食生产机械化所需机具。在补贴品目确定工作中农机部门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采取逐年缩小的办法,给广大购机农民有一定的心理预期。二是根据本省粮食生产机械化发展要求进行选择,及时向省政府汇报。三是根据上年农机补贴需求及走势分析,取消市场需求较少的机具。2014年农机局经过认真研究详细测算,根据40马力以下拖拉机保有量趋于饱和等实际情况,取消了40马力以下拖拉机及非粮食生产机具的补贴,补贴品目由上年的52个缩小到35个,将有限资金重点用于玉米、水稻等粮食生产急需机具。对急需的水稻插秧机、深松机、大型拖拉机等全年实施敞开补贴,对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在下半年实施敞开补贴,并规定下半年第二批补贴资金仅限于水稻和玉米收获机的补贴,满足农民购机需求。在最近五年的农机购置补贴中,省里坚持不懈地用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对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水稻插秧机等关键薄弱环节机具实施累加补贴,加大补贴力度,强化政策引导,主攻关键环节,突破发展瓶颈。
三、加强政策宣传,突出补贴实效
近年来,吉林省不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一是统一新闻发布。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形式,统一向社会发布年度补贴政策和农机化发展重点工作。
二是进行专题宣传。在省广播电视台和吉林日报开设农机购置补贴专题节目和专栏,在主要公路设置30个户外公益广告。
三是开通专家热线。开展座客省广播电台直播间、12316专家咨询和12582农信通信息服务,进行在线咨询和信息发布服务。
四是建立信息专栏。全省统一规范建立了各市、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有效运行,共用信息统一发布,资源共享。
五是举办大型活动。利用农业科技大集、阳光工程培训、长春农博会等大型活动发放政策宣传材料等。
通过这些有效的宣传形式,让农机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做到补贴政策、补贴信息、补贴资金、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资金结算、操作方式等全部公开,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严格规范操作,强化监督管理
省农委每年都召开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提出要求,严格执行农业部和财政部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工作指导意见,省农委与各市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明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在全省全面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工作,给予优秀单位工作经费奖励,从机制和制度上保证国家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省局始终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政策公开阳光透明原则。公开补贴实施办法、公开补贴机具信息、公开补贴资金规模、公开监督投诉电话。
二是补贴对象三级公示原则。农机、财政部门联合办公确认补贴对象,并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
三是简化程序务实惠民原则。在政务大厅等购机集中地办理补贴手续、机具核实及牌证等“一站式”服务,实时与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对付补贴款。
四是系统应用实际同步原则。农机补贴实施操作与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同时进行,系统数据状态与实际完全一致。
五是农民自主选机购机原则。经销企业全部由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农民在全省自主选机购机。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全省农业机械化得到跨越式发展。
一是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快速增长,重点作物和关键环节农机具增势突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总量的增长是农机化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科学合理的装备结构是农机化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农机局充分发挥农机补贴在推动农机装备总量稳步增长,调整优化农机存量和增量结构的最大作用,引导大型、新型、高性能、联合作业机械快速增长、配套机械协调发展,以适应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需要。到2014年底,全省50马力以上拖拉机达到9.6万台,玉米收获机2.9万台,水稻插秧机4.1万台,大型免耕播种机5475台。水稻插秧机由步进式向乘坐式发展,玉米收获机向自走式快速推进,2014年新增近万台玉米收获机全部是自走式,农机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是农机作业水平稳步提升,主要农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进一步突破,综合机械化水平显着提升。几年来,省农机局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作为全面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核心内容,充分发挥这一政策在促进农机化发展中的推动、引导和激励作用。2014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7.9%,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水稻插秧、水稻收获、玉米收获等关键、薄弱环节实现重大突破,作业水平分别达到了67.4%、77.8%和50.8%,全省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82%和85%。
三是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蓬勃发展,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到2014年末,全省农机经营合作组织达到6500多个,其中经营和农机作业服务规模100公顷以上、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近4000个,产粮大县50%以上的耕地由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经营或代耕服务,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成为农业生产主力军。
2015年,全省将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强化监管和服务,坚持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进程。一是围绕优化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完善补贴方式,缩小补贴品目,全面实施敞开补贴。二是围绕促进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保护性耕作等技术,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补贴。三是围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四是启动全省农机金融租赁试点工作,拓宽农机购置融资渠道。力争到2020年全省实现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http://www.2888.tv/news/405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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