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市场乱象纷呈 买了假种子该如何维权?(图)
【中国农业网agronet专家面对面】种子是农业生产的核心内容,一旦遇到套牌种子或假劣种子,农户的辛苦劳作便成了沉海之石。一直以来,国家对于种子市场检查监督工作也不放松,但假种子屡禁不止,成了农业生产的一大绊脚石。究竟什么样的情况能够申请索赔?农民在遇到假种子时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呢?
依据我国《种子法》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另外有相关规定,农户在遇到以下情况时,均可以向种子销售者索赔:种子质量不合格,比如种子纯度不够等;假冒种子;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种子;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过期种子;种子经营者承诺不兑现;短斤少两、数量不足;无理拒绝赔偿或拖延赔偿。
另外,专家表示:假劣种子赔偿的范围有三种:一是购种价款,即种子使用者购买种子时所支付的款额。二是有关费用,既包括种子质量问题带来的欠收、绝收,化肥、农药、农膜、灌溉用水等损耗,农田闲置的浪费及应得利润的损失,也包括获得赔偿而发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诉讼费等。三是可得利益损失,即正常种植没有质量问题的种子预计可以获得的收入减去种植质量有问题的种子实际获得的收入之差。
明确了假种子赔偿的条件和赔偿范围,农户们还需要注意保留对自身有效的假劣种子证据,例如购种发票、种子包装袋等。分别介绍如下:一是购种发票,可以证明种子销售方和购买方之间买卖关系成立和权益受损后因果关系存在,发票上需要写明具体品种和数量,必要时还会有特殊要求注明;二是种子包装袋,袋内最好留有未播种的种子样品,或直接有未开封的样品;三是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一经发现假种子,可以在田间可以鉴定的有效时限内,及时邀请种子管理、农业科技等专业部门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和现场勘验笔录。其他证据还有种子说明书、警示标识、经营者承诺书、种子广告宣传等。
种子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行政申诉、仲裁和诉讼五种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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