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就近城镇化的“新乡实践”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依托。李克强总理强调新型城镇化贵在突出“新”字、核心在写好“人”字,要促进1亿人在中西部就近城镇化。如何推进农民就近城镇化,成为中西部地区各地的一道“考题”。
近年来,新乡市委、市政府坚持产城融合理念,加大制度创新力度,积极推进农民就近城镇化,走出了一条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路子,让广大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12月11日,记者深入新乡市基层,探寻农民就近城镇化的“新乡实践”。
如何让农民在家门口挣钱?
新乡市积极培育发展产业集聚区和农民创业园,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提供就业岗位,使农民避免背井离乡,外出务工挣钱。
从2005年开始,新乡市依托县城、集镇和原有产业基础,规划建设27个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辐射全市半数以上的乡镇、1/3的行政村,目前,27个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建成区面积达146平方公里,入驻规模以上企业(项目)超过5000家,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达29.89万人。2011年以来,启动农民创业园28个,目前建成区面积达到9.7平方公里,入驻企业达到283个,吸纳农村劳动力6.9万人。
“我在一家包装企业做工,发计件工资,每个月少则2000元,多则3000多元。”延津县榆东社区的张普英每天上班的地方离家不远,骑10分钟的电动车即到,一日三餐都能在家里做,她告诉记者,“以前找个企业打工不容易,好多人都去了外地,现在家门口就有好多企业,哪家效益好咱就去哪家。”
像张普英这样在家门口工作成了当地的普遍现象,有些家庭甚至家中好几个人都实现了在家门口就业。记者来到榆东社区时是上午10时许,整洁的街道上几乎鲜见行人。打听之下才知道,这里的村民要么在附近企业进厂做工,要么自己创业跑生意当起了老板。
“虽然产业集聚区周边的十几个村庄都没有闲人,但是区内企业的用工需求依然无法满足,现在封丘、原阳、卫辉等周边县的人也不断被吸引来打工。”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劳动安全科科长裴哲民介绍说,“榆东社区所在的集聚区是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的北区,主要以机械、电子和化工等产业为主,近百家企业,容纳了1万多工人。目前,规划和建设中的还有20多个企业,建成投产后还能再吸引2000个劳动力。”
同样在延津县,曾经偏僻落后的王楼乡,交通十分不便,群众望天吃饭。如今的王楼镇却在短短几年里发生了让人拍案的新变化,这里出现了一个“农民创业园”,镇区附近密集分布了一二十家大大小小的纺织企业。
“全镇31000余人,光这些农民创业园的企业就吸纳了3000多人就业,一下子就解决了镇里1/10的人就业。”王楼镇经济办主任邢广林说,“农民进厂成为工人,每月的工资都不低于2000元,这要比种地的收入高多了。”
“成立创业园后,周围的群众开始慢慢接受,政府帮助协调贷款,还把门前的公路修好了,所以发展很顺利。”在王楼镇,记者发现许多纺织企业门口以及村头街边,工厂招工的启事随处可见。盛源达纺织有限公司的老板申新宝说,“近期我们正在扩大1000平方米的厂区,用工缺口不小。我们厂有200多名工人,基本都是附近村庄的农民,有些家远的员工甚至把家搬到了镇区。”
家住王楼村的翟素红是王楼镇盛源达纺织厂的老职工,她从2009年公司开业就在这里工作,如今已经成为厂里的代班长。她告诉记者:“我家里四口人三亩地,靠种地过日子根本不中。以前跑到外地打工,一年下来剩余不了多少,现在我每个月能拿两千七八百元,关键是离家近。”
四级城镇体系给农民带来了什么?
新乡市在进行农民就近城镇化的进程中,按照“做强主城、膨胀县城、发展集镇、建设社区”的思路,已初步形成主城区、县城、镇区(产业集聚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四级城镇体系,推进农民就近城镇化,避免农业转移人口“候鸟式”大迁徙。
目前,新乡市城镇人口已达到261.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6.07%。其中市区建成区面积110平方公里、人口106万,先后被授予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等国字号荣誉。
在县城,新型城镇化的步伐不断加快,8个县(市)集聚人口120万人,占全市城镇人口的45.9%。辉县市自2008年的旧城改造开始,对24个城中村进行改造,4万余名群众住进现代小区,城区人口从2006年的16万人发展到目前的30多万人,聚集了1/6的城区人口。由147个行政村整合的35个新型农村社区,共涉及28万人,现已建成464万平方米,1.6万户群众搬进新居。目前,辉县市城镇化率达到45%。
随着产业的发展,镇区成为吸纳农业人口的重要节点。63个建制镇镇区人口达到43.3万人,占全市城镇人口的16.5%。其中,辉县市常村镇、孟庄镇、卫辉市唐庄镇、新乡县小冀镇、七里营镇、获嘉县亢村镇等20个示范中心镇已初具规模。
“日子越过越好了,我算是享清福了,现在住进社区里的养老院,啥都有,啥都不用管。”辉县市孟庄镇南李庄社区群众吕金香今年92岁,谈起村里的变化依然十分激动,她说,“以前我们这穷,住的是土坯房,多亏了范书记,现在变化大了,跟城里人一样了。”
吕金香所说的“范书记”是南李庄社区党支部书记范海涛,曾出资1.6亿元为351户村民无偿建造一套复式别墅,他说,“‘农民进厂不离乡,就近城镇化’,‘人人有活儿干,家家有股份’,这是我们社区农民的真实写照。我们又建设了建材和农贸市场提供1000多个就业岗位,如今90%以上的农民实现了就近就业,全村年人均纯收入突破1.5万元。村民都说,‘美丽社区是我家,农村不比城里差’。”
“社区里有幼儿园能就近入托,有卫生服务中心能就近就医、有超市能就近购物、有健身广场能就近休闲锻炼,还有产业集聚区能让群众就近上班。”与南李庄社区不同,新乡县古固寨镇富康社区则是全村统一规划,群众自筹建房,该社区党总支书记孔繁鑫说,“在我们这里,如今传统的生产方式逐渐发生变化,农民开始把土地流转出来,住进镇区和新型社区,走进企业工厂,收入稳步提升,生活品质也一天一个样。”
农民入城落户后权益如何保障?
新乡市在进行农民就近城镇化的进程中,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着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行入城落户条件、住房、医疗、教育等改革,同时保障农民在农村的各项权益。
新乡市探索建立以户籍制度改革为核心农民进城落户促进机制,2012~2013年,全市新增农转非人口25.3万人。该市转换农民身份,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城镇化,坚持不以农民放弃土地为转换身份条件,入住社区的居民统一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在继续享受各项惠农政策的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在就业、养老、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镇里按比例为社区选配优秀教师任教,配备财政全额供给的全职医生,为社区住房确权发证,办证房屋还允许在一定范围内抵押贷款和流转。”孔繁鑫说,“社区居民可自主选择办理城镇低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困难群众还可享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群众该享有的一点都没有失去,得到的反而是更多的实惠以及方便舒适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2012年,新乡市出台《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对进城农民工,凡具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一年,或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只要本人愿意就可申请办理城镇居民户口,享受同等城镇居民待遇,并继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承包土地经营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符合条件的,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租用廉租房,不受户口迁入年限的限制。
与此同时,该市还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在全省率先将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允许社区居民自主选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鼓励产业集聚区和农民创业园就近吸纳农民转移就业,努力做到农民入城落户后不失权益。
位于新乡市城乡接合部的红旗区洪门社区是在洪门镇的镇区上拆建的,该社区的群众住进了楼房,过上了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每年还能领到村集体经济的分红。
洪门社区党委书记王全彬说:“要说和城市人相比,我们的差别之处在哪儿?我们比城市人多一块实打实的土地和真金白银的集体资产。”
哪些配套改革助推城镇化?
新乡市积极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机制创新、农村“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农村金融改革、农村人地挂钩试点、农村基层管理机制等内容都在新乡农民就近城镇化,激发着新乡农村的活力。
在洪门社区,王全彬更引以为豪的就是他们的股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集体经济,把股权分配给村民。这让洪门社区的群众共同享受到了集体经济发展的甜头。
“每人一本股权证,好得很!去年我就领到了5400元的分红。现在,给我50万元我都不卖!”洪门社区群众王传云告诉记者,“解放以来,村集体的家底有多少,咱一直不知道,如今我在集体里有多少资产一目了然。”
据了解,洪门社区自2013年开始推行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用了6个多月时间把集体的经营性收入和土地房产等资产性收入进行了系统地整理和统计。截至当年年底,共有3705人拥有了股民资格并发给了股权证,股民凭证领取集体分红。目前,新乡市已基本完成16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像富康社区和洪门社区,农民走进工厂,做起生意,许多农民不再被一亩三分地所束缚,农村土地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流转。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新乡市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通过建立县级流转平台、仲裁机构和乡级服务组织,促进农村土地规范、公开流转。同时,建立完善地挂钩试点的制度体系,在基准地价、流转价格评估、最低保护价、流转平台、流转方式、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目前,全市流转土地面积达到174万亩。同时,新乡市2012年在全省率先开展人地挂钩试点,已累计交易节余建设用地指标2952.68亩,实现收益4.08亿元。
从2012年开始,新乡市开展“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制定《新乡市农村“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有关实施办法(试行)》,选择新乡县、延津县、长垣县作为试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房屋产权等抵押贷款。在开展“两权一房”贷款的同时,农行推出了“新民居”贷款、农信社推出了“安居乐业”贷款等产品,累计为农户提供贷款3.3亿元。
据了解,为解决农村投入不足问题,新乡市还在整合涉农资金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整合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对粮食综合补贴、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23项涉农资金进行整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和设施,积极推进村镇银行建设,在农村建立营业网点544个,设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1534个,2015年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
http://www.2888.tv/news/387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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