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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推动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 ——《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解读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3年10月15日      阅读次数:

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赣办发〔2013〕17号)。《意见》的印发,对加快推动我省由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

重要意义:有利于加快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意见》在开头部分明确指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推动我省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需要,是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的需要,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需要。

江西省农业厅厅长甘良淼认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发展。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调动了农民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这种基本经营制度,是在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并在农村改革的深化中不断丰富、完善、发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着力在“统”和“分”两个层次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实现“两个转变”。

当前,江西省农村正发生深刻变化,农业经营方式面临诸多新挑战,经营规模小、方式粗放、劳动力老龄化、组织化程度低、服务体系不健全是突出表现。《意见》指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新问题和新挑战,保障我省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重点任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意见》在第一、二、三大部分明确指出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点任务,即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创新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长时间、大规模转移,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现象日趋明显,迫切需要解决今后谁来种田、田怎么种的问题。《意见》提出,要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是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专业大户,发展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扶持联户经营,发展农民合作社,引导组建农民合作社联社,不断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鼓励龙头企业领办农民合作社,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积极创新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有适度的规模经营,而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必须要有土地流转。为此,《意见》提出,要积极创新农村土地经营制度,重点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全面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促进土地流出户农民就业创业,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夯实土地流转基础。

——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是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业公共服务组织的支撑作用;着力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发挥经营性服务组织的生力军作用;加快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积极拓宽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具体措施:强化政策保障,确保有序推进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意见》第四、五部分着重强调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政策措施,科学性、操作性强。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重大战略课题,必须整合一切可整合的资源,提供人、财、物等各项保障。为此,《意见》强调,要强化政策保障,重点是突出产业规划和结构调整,各市、县(市、区)都要统筹制订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结构调整专项规划,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突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的服务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三农”;突出财政税收支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资金和项目支持;突出用地用电支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用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价格标准;突出对农民合作社联社发展的支持,在注册登记和财政资金、信贷、税收、项目等政策上给予更多优惠和扶持。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任务艰巨、涉及面广。为此,《意见》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有关工作;加强示范引导,各地各部门要遵循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原则,开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试点示范;强化督查考核,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纳入省政府对省直部门及市、县(区)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定期开展督导和检查。

短 评

筑牢现代农业建设的基础

《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的印发,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现代农业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我省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更好地富裕农民和建设农村,加快由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跨越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不久前召开的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明确提出,要继续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抓规模、抓特色、抓加工、抓组织、抓服务,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和机制,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正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江西省是农业大省,经过多年努力,全省现代农业建设已取得可喜的成绩,但明显滞后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要增强使命感、紧迫感,紧紧围绕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抓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三个重点,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在操作环节上凝聚力量,在有序推进上相互衔接,在扶持举措上协同给力,形成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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