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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建设经验全省推广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3年10月12日      阅读次数:

日前,湖南省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石门召开,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省农业执法总队、各市州农业局的40余名参会人员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观摩考察、交流学习,纷纷高度评价石门县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的做法,认为石门县的经验值得全省推广。

“软硬”兼施抓机构

近年来,石门县农业局不断加大投入,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的“硬、软”件建设,使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成为一个高标准的执法机构。“四化”标准抓队伍。“四化”(年轻化、知识化、实力化、稳定化)。石门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现在岗9人,本科学历4人,专科学历5人,其中法律专业2人,农学类专业7人,共产党员5人,入党积极分子3人,全都通过省市县培训,取得执法证件,是一支有知识、有觉悟的队伍;从年龄来讲,40-50岁工作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5人,30-40岁的2人,20-30岁的2人,人员整体年轻,无年龄断层,结构合理,有利于队伍长远稳定发展。制度保障促规范。“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是农业执法的总体规范和理念。严格按照农业部“六个严禁”,农业厅“六不准”,市农业局“八条规定”来规范执法行为,并将32项制度公示上墙,严格监督执行,确保了执法理念和执法行为无偏差,石门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成立13年来,未出现一起违规违纪情况,无一人因违规违纪受到相对人投诉和被处理。学习培训提素质。每年采用分期分批组织安排执法人员不低于5人次参加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法制业务培训;鼓励执法人员广泛开展自学,并坚持“周一例会制度”和定期案情分析会议制度,汇报工作进展,讨论疑难问题,集中分析案件,充分发挥好老队员的“传、帮、带”作用,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广泛提高,近年来,有2人被市局评为办案能手,有一卷案件被评为全国优秀案卷。

打假扶优整市场

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管,是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职责,是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资打假工作的牵头单位。充分发挥农资打假工作牵头单位作用。建立了农业、工商、质监、公安、畜牧、农机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在县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订县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农资打假工作行动,年平召开联席会议三次以上,组织联合行动2次以上,收集整理汇报信息,营造了强大的农资打假声势和氛围,威慑不法行为。开展培训,提高农资经营户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2010年以来,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已组织农资经营户集中培训三次,每次都有市局领导、专家进行授课,主要内容为新法律、法规知识、执法动向、农业生产技术、经营人员管理水平等,并给农资经营户订购《农药信息登记管理汇编》,引导和促进农资经营户规范、诚实、守法经营。日常监管到位。每年3月,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组织名优企业,筛选名优产品进行推介,告知农民识假辩假知识,极大地扩大了放心农资的市场占有率,起到了护优的目的。2010年至2013年,共组织放心农资品种85个进行了推介,使大生m-45、y两优1号、洋丰复合肥料等优质农资得到迅速推广。

加强源头治理,推行入市审查,起到实效。针对我县线长面广,农资经营网点分散,而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监管难以到位的现状,在省、市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2005年10月10日(农业部农市发[2005]13号发布)《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第六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资产品登记……”的规定,石门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2012年8月,在我县率先推行农资产品信息登记制度和入市审查制度,截止到目前止,全县已无偿进行1200个农资品种的信息登记,说明理由并劝退不合法产品209个品种批次,对经审查合法的990余个农资产品进行了公示,此举疏堵了大部分不合法的农资产品,有效净化了农资经营市场,还大幅度减少了农民举报投诉事件,得到了广大农民、农资经营户、农资生产商的广泛认可、理解与配合支持,极大地提高了农业执法地位与威信。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年均抽检农资产品50个左右,2013年已抽检种子、农药、肥料共93个批次,其中种子42个、不合格2个,肥料39个,不合格2个,农药12个,不合格1个,合格率达94%以上。

违法行为查处有力。2011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60件,其中2011年24件,2012年21件,均已结案,2013年目前止已查处15件,也已结案5件。2012年办理的案件中有2件被省厅确定为大要 案。从未发生错案,从未出现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农民利益得保护。2011年至2013年,共接到农民举报投诉13件,本着客观、公正、科学及时的原则,进行详细调查,抽样检测,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先民事赔偿,后行政处罚,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其他业务站所配合,及时稳妥地加强了农业生产事故投诉处理,同时加强沟通解释工作,鼓励农民生产自救,降低损失,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近三年来,共调解处理农业生产事故投诉6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0万元,至目前止,没有发生一起因处理不公或不科学导致农民及经营户不服引起上访或上诉事件。2012年权益得维护的蒙泉镇、新关镇农民为农业执法大队送来了“农民公仆”、“农业卫士”、“农民贴心人”的锦旗。

标本兼治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本着标本兼治的方式,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年均印制《摘要》20000份,利用赶集和“3.15”放心周进行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围绕我县柑桔、茶叶、蔬菜主导产业,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引导农民建立生产记录,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我县已发放柑桔标准化栽培手册20万份,茶叶标准化生产技术手册9000份,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5000册等;柑桔标准化生产示范园1000亩,茶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园5000亩,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100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乡、村级督管员,负责农产品生产指导与收集信息上报,提供线索等;对我县楚江镇等5个农产品主产区配置了检测设备,培训了检测人员。加强日常监管,打击违法行为保安全。通过对禁用农药的清缴,限用农药的规范管理及对蔬菜等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每年抽检蔬菜约3万批次,合格率99%以上,我县目前禁用农药已杜绝,限用农药、高毒农药管理规范。2010年来,我县立案查处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案、未建立生产记录案、未按规定包装标识案3件,责令超市、水果蔬菜批发市场整改不规范行为14起。2013年与工商局、公安局联合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1起,目前还在调查中。

勤政为民见成效

石门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每年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以上,检查生产企业20个次以上,整顿市场50场次以上,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80个次以上,在辖区内,农资产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未出现较大的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使我县的农业执法地位与威信不断提升,得到农民好评,经营户理解,领导的重视,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近三年来,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董永红同志在2010年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业执法先进个人;李小勇、韩先月主办的《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案》,2011年被农业部评为全国优秀案卷,并荣获市级办案能手称号,2011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在全省农业执法交叉检查中获全省第一名,李小勇2012年评为全省农药管理先进个人;2010年至2012年农业执法大队连续3年获全市农业执法先进单位、全市农资打假工作先进单位、石门县农资打假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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