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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政策发力河南省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加速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3年5月23日      阅读次数: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5月16日发布的统计数字显示,2012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速加快,高出全省农村农民收入增速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人均纯收入高出全国农村贫困地区平均水平1024元。

这一成果的取得,主要归功于各项惠农政策在全省贫困地区的落实。随着新时期扶贫纲要的实施,国家在财政转移支付、重大项目布局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民生工程改善等方面,对农村贫困地区进一步给予政策上的特殊支持。我省在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过程中,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形成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大扶贫格局,较好地促进了全省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

“输血”增强贫困地区自行“造血”能力

据统计,仅在2012年,我省就投入各类扶贫开发资金60多亿元,还通过扶贫信贷贴息,引导金融部门投入扶贫项目资金34亿元,全省113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2012年,我省仅省级专项财政投入资金就达43634万元,比2011年增长1倍多。在抓好片区扶贫规划制定的同时,我省坚持把扶贫开发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结合起来,建设搬迁扶贫安置社区(新村)97个,安置贫困群众4.2万人,并对1085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我省还通过雨露计划培训20.3万人,让贫困农民掌握一技之长。在产业扶贫方面,全省投入9000万元,通过贴息,扶持265个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带动金融机构投入扶贫贷款30亿元,辐射带动300个贫困村、39.65万贫困人口。同时通过科技扶贫、到户项目财政资金投入等,20多万人直接受益,户均增收6000元以上。

通过必要的“输血”,我省贫困地区自行“造血”的能力显著增强。就发展后劲离不了的基础设施来说,2012年贫困地区自然村通电率达到百分之百;通公路自然村比重为88.5%,同比提高3.8个百分点;拥有卫生站(室)、拥有合法行医证医生和卫生员的行政村比重分别为97.7%和95.5%,同比分别提高1.3个和3.2个百分点;使用受保护饮用水户数的比重为76.8%,同比提高8.3个百分点。

据对全省贫困地区3100个农户的监测调查,2012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5626元,比上年增长15.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9%,高出全省农村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

具体来说,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明显改善了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模式和结构:

首先是农民省内就业意愿增强,工资性收入稳步增加。随着贫困地区非农产业的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在家门口就业,使农民在省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不断增加。调查表明,2012年我省贫困地区农

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540.66元,同比增加371.91元,增长17.2%。从工资性收入结构看,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175.24元,同比增加26.59元,增长17.9%;人均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753.98元,同比增加146.31元,增长24.1%;人均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1611.45元,同比增加199元,增长14.1%。

其次是非农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使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长。小额信贷、劳动技能培训、产业扶贫等政策措施的进一步实施,有效促进了贫困地区二、三产业的发展。调查表明,2012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2751.21元,同比增加358.07元,增长15.0%,其中来自第一产业2317.34元,增长14.1%;来自第二产业92.25元,增长9.4%;来自第三产业341.62元,增长22.7%。

再次,惠农政策的大力实施,使农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随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惠农政策的不断实施,贫困地区农民从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中得到更多实惠。2012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334.04元,同比增加25.19元,增长9.1%。

随着收入水平的稳步增长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我省贫困地区农民生活消费能力逐步增强,生活质量稳步提升。据调查,2012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43.22元,同比增加431.96元,增长12.0%。八大类消费支出中除交通和通信类、医疗保健外,均实现两位数增长。一是食品消费平稳增长。人均食品消费支出1698.14元,同比增长10.0%;恩格尔系数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二是衣着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均衣着消费支出334.42元,同比增长15.3%。三是居住条件继续改善。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78平方米,同比增长4.6%;人均居住消费支出786.93元,同比增长15.3%。同时,随着家电下乡等政策的实施,不少家庭购置家电、摩托车、汽车等消费品,人均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258.78元,同比增长20.5%。

尽管我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农民人均纯收入甚至高出全国农村贫困地区平均水平1024元,但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贫困地区农民收支水平仍然偏低。一是收入差距大。调查显示,2012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较全省农民人均水平低1899元,仅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74.8%。二是生产水平低,抵御风险能力弱。2012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生产费用支出1519.86元,比全省平均水平少489.64元,仅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75.6%,且投资结构单一,如家庭经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其他产业相对较弱,中长期投资更少,人均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仅为全省农村平均水平的80.2%。三是生活水平仍然较低。2012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较全省农村平均水平低988.92元,相当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的80.3%。

贫困地区农民整体素质相对偏低。一是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缺乏就业技能与掌握农业新技术的能力,经济意识不强,信息接受与反馈能力差,不了解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二是农产品加工大多停留在初级生产、加工上,无法适应农业现代化大生产的需要。被调查的3100户农民家庭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仅占16.0%,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劳动力也只有22.4%。

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渠道单一。贫困地区大多自然条件差,生产条件艰苦,传统农业占据主导地位,外出务工农民主要靠自身体能挣辛苦钱。调查显示,52.9%的劳动力都从事第一产业,人均工资性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低448.7元。

如何尽快使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建议:

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尽快消除二元的社会保障、福利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福利政策体系,统筹城乡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高贫困农民的福利水平,提高贫困农民抗风险的能力。同时,积极培育土地使用权市场,建立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规模经营,扩张农业生产经营的数量空间,给农村和城市平等的发展机会。

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地区农民的农业科技教育和技能培训,重视新技术的就地转化和乡土实用人才的培养,着力提高广大种养户科学种养的水平,提高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使之成为懂技术、善管理、会营销的农业新业主,拓宽其外出务工渠道,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

大力发展贫困地区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探索并发展适合贫困地区发展特点的农民合作经营组织,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特有的地理条件、自然气候条件,将分散的小规模经营农户组织起来,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特色养殖业,开展经济互助与合作,同时,大力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逐步形成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点。

推动人才合理流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一是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引导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有目的地外出务工,减轻贫困地区的资源负荷,为贫困人口增加收入来源;二是鼓励经济实力强的企业和率先勤劳致富的个人向贫困地区给予经济和技术上的扶持,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三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到贫困地区大显身手,发挥其聪明才智,促进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

加大农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大扶贫格局,促进贫困地区农民转观念、提素质、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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