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哪些新政策
2013年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双轨制”,在郑州市、开封市、新乡市、焦作市、三门峡市、济源市开展“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试点,其他地方仍实行“差价购机、县级结算、兑付到企业”的操作方式。“暗补”变“明补”、补贴更透明,这样做是为进一步创新补贴操作方式积累经验,有利于农民更加直观地感受到补贴政策的实惠,有利于避免农机部门在机型推荐、补贴资金结算等环节可能发生的违规现象,有利于强化补贴政策实施监管,有利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洁高效实施。
2013年,我省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为确保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在总结近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制订并印发了《河南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目前,2013年我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已全面启动实施。为详细了解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关情况,近日记者专题采访了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的有关负责人。
去年补贴实施效果如何
记者:2012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到13.9亿元,实施效果如何?
答:2012年,中央和省财政共安排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9亿元,比上年增加3.2亿元,增长29%。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大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严惩违规违纪,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全年共补贴购置各类农业机械16.43万台(套),受益农户达11.41万户。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下,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持续高涨,农机工业产销两旺,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服务水平快速提升,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加快应用,为实现粮食产量“九连增”提供了有力的物质装备支撑。
一是农机装备水平稳定提升。到2012年底,全省农机固定资产总值达到738亿元,较上年增长5.8%; 农机总动力达到1.085亿千瓦,增长3.2%;大中型拖拉机发展到33.8万台, 增长8.9%;收获机械达到17.7万台,增长12.1%,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达到3.65万台,增长33%。大中型农业机械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二是农机作业水平稳固提高。全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3.5 %,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农业机械化生产方式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增强。全年共完成机电灌溉面积8783万亩次、机械化植保面积8423万亩次,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高。
三是薄弱环节机械化持续突破。玉米机收实现重大突破,机收率达到60.2%,较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水稻机插取得技术突破,机插秧面积完成170万亩,奠定了大面积推广基础;花生机收取得局部突破,驻马店市机收率达75.5%,较上年提高12.3个百分点。
四是农机技术推广面积不断扩大。积极引导推广增产增效农机化技术,深耕深松作业面积达6095万亩、精少量播种面积达7336万亩、机械化秸秆还田面积达9774万亩。全省保护性耕作示范县累计扩大到70个,实施面积达620万亩。
尤为重要的是,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培育和壮大了农机合作社等一大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12年全省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达到1.103万个,其中农机合作社4811个,增长15%。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蓬勃发展,推动了农业技术集成应用、农业节本增效和土地规模经营,为构建集约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去年补贴试点进展如何
记者:2012年农业部和财政部鼓励各地开展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方式试点,我省这些试点工作开展的如何?2013年试点工作力度是否进一步加大?
答:2012年,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力求在保证资金安全、让农民得实惠、给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前提下,开展了补贴资金结算级次下放,即实行补贴资金县级结算试点工作。县级结算减少了省市两级结算材料审核环节,缩短了资金结算流程,有利于减轻企业资金回流压力。从目前来看,试点工作总体运行平稳,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2013年我省确定在郑州市、开封市、新乡市、焦作市、三门峡市、济源市开展“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试点。其他地方仍实行“差价购机、县级结算、兑付到企业”的操作方式。这样做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创新补贴操作方式积累经验,有利于农民更加直观地感受到补贴政策的实惠,有利于避免农机部门在机型推荐、补贴资金结算等环节可能发生的违规现象,有利于强化补贴政策实施监管,有利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洁高效实施。
2013年,我省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范围和操作办法按照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联合印发的《2012年河南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方案》(豫农机管文[2012]118号)执行。
今年补贴种类范围有哪些
记者:2013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是哪些?
答:根据农业部确定的农机购置补贴范围,2013年我省选择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十二大类38个小类104个品目机具列入年度补贴范围。这些机具基本涵盖了我省当前农业生产所需机械。
记者:2013年我省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如何确定?
答: 在省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各地根据资金额度、实际需求和农机化发展重点,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满足补贴对象对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保护性耕作机械、深耕整地机械、花生收获机械和粮油烘干设备的申购需求。对水稻种植区补贴对象购置水稻插秧机尽可能应补尽补,对非水稻种植区补贴对象购置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根据补贴资金量合理控制。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获机割台分别补贴。玉米籽粒联合收割机不列入补贴范围。
手扶拖拉机、微耕机仅限在丘陵山区县补贴,其他地区发展设施农业所需的微耕机也可列入补贴范围。
关于今年补贴标准
记者:2013年补贴标准方面有变化吗?
答: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按照农业部统一确定的标准执行;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省农机局确定。省农机局按程序向社会公布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各地要组织开展补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调查摸底,动态跟踪市场变化情况,从质量、使用、服务等方面加强监管。对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要及时报省农机局调整此档机具补贴额,并按调整后的补贴额结算。
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
关于补贴对象和经销商
记者:在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的确定方面2013年有哪些变化?
答: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资金额度超过控制额度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要优先补贴。对每户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及每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或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应设置上限,具体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确定程序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和有关规定执行。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并向省农机局备案,省农机局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关于购机申请程序
记者:2013年农民购机申请、购机程序有哪些变化?
答:在购机申请环节:2013年农民购机申请与往年一致,即农民(个人持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持工商部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自愿向乡级农机管理机构或直接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领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具体是到乡级农机管理机构还是直接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领取申请表,请留意县级规定。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对购机申请进行审核,在购机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确认其购机补贴资格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和县级财政部门发给购机者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在购机环节:郑州市、开封市、新乡市、焦作市、三门峡市、济源市的农民持补贴指标通知书到供货单位(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经销商)全价购机。其他地方仍差价购机。
关于补贴资金结算
记者: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如何进行?
答:今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在试点区、非试点区分别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
试点省辖市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折)”的结算方式。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农民申请办理购机后20个工作日内,分期分批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县级财政部门对农机管理部门提供的审核意见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县级承办金融机构,同时将农机补贴核实结果表分别抄送县级承办金融机构及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购机农民的补贴存款卡(折)。
非试点省辖市实行“差价购机、县级结算、兑付到企业”的结算方式。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农民申请办理购机补贴后20个工作日内,分期分批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县级财政部门对农机管理部门提供的审核意见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及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生产企业账户。
无论哪种结算方式,县级应于11月10日前完成当年的补贴资金结算工作。
补贴信息公开有新举措
记者: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答: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是社会监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前提条件,也是对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的考验。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各地要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向社会公开。至少每半月应公布一次各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等信息。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县级人民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包括:姓名,所在乡、村、组,所购机具型号、单价、数量、产销企业、补贴额等;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包括:补贴机具种类,数量,受益农户数,补贴资金(含中央、省财政和地方财政)使用情况。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
补贴监督检查有新举措
记者:近年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不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2013年在这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近年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在不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运行机制的同时,逐年强化了监督管理措施,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2013年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继续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监督检查责任。省辖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制订监管督查方案,年度内集中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范围覆盖到所辖县级行政区域,并根据农机产品补贴额大小确定入户抽查比例。加强对县级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县级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要不定期地组织明察暗访,深入了解基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及时处理,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对问题较大的县、市,省农机局要在全省农机、财政系统进行通报,并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要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二是加大财政部门监管力度。各级特别是基层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要求,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种类及补贴产品经销商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省级财政部门、农机管理部门。
三是进一步加大绩效考评力度,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农机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并逐级做好延伸绩效管理。
四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对于农民投诉多、服务不到位、产品质量差的产销企业,以及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产销企业、国家公职人员和农民,一经查实,严厉惩处。
优化农机装备新举措
记者: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和布局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和布局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年我们将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推动。一是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合理确定各地补贴资金规模,因地制宜确定补贴机具品目范围,科学分档测算补贴额。二是鼓励各地根据资金总量,突出补贴重点,选择部分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具品目在一定区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积极引导农民购置高性能、大马力、复式作业农业机械,推动农机技术升级。四是继续开展报废更新补贴试点,促进老旧机具报废,优化装备结构。
农机安全生产新要求
记者:随着农业机械拥有量的迅速增长,农机安全生产要求越来越高,2013年,在这方面有什么新要求?
答:河南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中明确了“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通过补贴政策落实,促进机具牌证管理规范化,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
强化生产销售企业监管
记者:2013年如何强化对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监管?
答: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是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参与者。其经营行为是否诚信守法,直接关系到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近年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始终高度重视农机产销企业管理问题,严格执行农业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要求,逐年强化了对农机产销企业的监管力度。2013年,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按照农业部规定,重点打击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实行黑名单制,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补贴产品补贴资格,非法侵占补贴资金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协调司法机关处理,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创造良好环境。
http://www.2888.tv/news/240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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