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应如何发展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于是“家庭农场”成为最近社会热议的话题,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招商引资”鼓励资本下乡,迫使农民流转土地,或是把农业企业、涉农公司、合作社转变成家庭农场的跟风趋势。对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家庭农场的含义和意义做些讨论。
家庭农场的显著特征
所谓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农业经营单位。笔者认为家庭农场要具备以下四个显著特征:
一是具有一定规模,以区别于小农户。其规模下限是保障农户生活消费的最低规模,规模上限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家庭成员生产能力所决定的最大经营规模。
二是以家庭劳动力为主,以区别工商资本农场的雇工农业。我们知道农业是一种依赖丰富经验和需要高度责任感的活动,为自己劳动的农业和为他人劳动的农业所获得的结果是不同的。
三是具有稳定性,以区别于兼业农民和各种承包的短期行为。稳定性是农业生产特点所要求的,是农业经验与技术积累和农地的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条件。家庭农场涉及规划、计划、财产、品牌建设、农场继承等一系列问题,稳定性是必然要求。
四是要进行工商注册。家庭农场作为农业企业的一种形式,不同于小农户和某些流动的承包大户,注册为家庭农场,便于识别和政府管理与政策支持。
家庭农场的优势
家庭农场的最大特点就在于既保留了农户经营农业的优势,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要求,同时可以克服小农户的弊端,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必要条件和现代农业组织的基础。如果归纳家庭农场优势我们可以列出很多方面,如家庭农场的稳定性和适度规模有利于激发农户的科技需求和应用;有利于农业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的实现;有利于耕地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有利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可提高政府支农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家庭农场有利于农业文化的传承等。
家庭农场应多样化
事实证明,工商资本在农业领域发挥作用的空间是有限的,一般局限在加工和流通过程,工商资本承包土地代替农户经营面临诸多风险,并不存在所谓“规模效应”或“提高抗风险的能力”。农业的农户经营形式是不可替代的,未来农业组织的最基本形式应该是在坚持家庭经营基础上发展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在实践中不要把家庭农场神秘化或搞什么标准化,无论是规模还是经营方式都应该是多样化的。比如,山东栖霞果农,一对夫妇全部精力都用在果园上,最多只能经营5亩规模,每年纯收入4万多元,可以注册为家庭农场;黑龙江的农民开着拖拉机,每个劳动力可以种300多亩粮食,一户如果有3个劳动力,这个家庭农场的规模可以达到千亩。
农场的类型可以是专业农场,也可以是综合农场,通过建立综合性农场,可以解决农业劳动时间分配不均匀问题,为稳定就业提供保障。家庭农场多样化经营,也有助于避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http://www.2888.tv/news/222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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