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首家“家庭农场”落地 各地掀起“农场热”
2月28日,洛阳农民陆利峰注册了我省首家“家庭农场”。之后,各地相继出现了“注册热”。“家庭农场”到底是什么?它的出现有什么意义,怎样才能当个“农场主”? 近日,河南商报记者赴孟津探访“家庭农场”。作为“吃螃蟹的人”,政策未明,大家逐渐生出了疑虑,政府部门和“农场主”们,都表现得极其低调。 政策未明 “吃螃蟹的人”现在都很低调 2月28日,洛阳市孟津县会盟镇台荫村农民陆利峰,在孟津县工商局拿到了“洛阳河之南家庭农场”的营业执照。这是我省首家登记成立的“家庭农场”。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发展“家庭农场”,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35年前,为求活路,小岗村村民冒着坐牢风险私自分地,拉开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大幕。 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土地使用权流转,现行的土地家庭承包制度已出现许多问题,其中农业效率低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难的缺点越来越明显。 土地流转向规模化转变,自然成了农民们的必然选择。 河南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赵翠萍说,土地流转趋势下,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家庭农场”受到国人关注。 这一概念,代表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民职业化。 在我国,上海松江、浙江宁波等地对于“家庭农场”有了不少尝试。农业部确定的33个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宁波工商部门2010年就已注册“家庭农场”385家。 陆利峰注册成功后,短短几天内,又有几家农场接连注册,到3月23日,洛阳已有10家“家庭农场”,除了孟津8家外,汝阳、伊川各注册一家。同时,信阳、商丘等地农户纷纷注册“家庭农场”的消息,不时被报道。 这也给孟津带来了不少压力。政策未明之际,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农场主”们,都极其低调,一再希望“先放一放”。 目前,在孟津县工商局注册“家庭农场”,没有具体的限制条件,一般来说,对于土地流转在200亩以上,有正规的承包合同,他们就予以办理。“先把名分给了,再等具体政策出台。” 农场探访 经营模式更像农家乐、生态园 孟津县毗邻黄河,距离洛阳仅20分钟车程。 河南商报记者发现,注册的“家庭农场”经营范围多是“蔬菜、花卉、农作物种植及销售、市场采摘”等。 陆利峰的“洛阳河之南家庭农场”,经营面积500亩,主要从事果树种植,还打算面向城市居民提供菜地认领、采摘体验以及烧烤、露营服务,似乎与“农家乐”、“生态园”差别不大。 小浪底镇北达宿村的王小伟,注册了“孟津县绿洲家庭农场”。他有800亩地,都是从村里农户手里承租过来,大部分种植烟叶。 在他看来,自己手里有地,什么合适就种什么,这就是农场。 当地村民算了笔账:
一亩小麦,成本三四百元,风调雨顺,好地亩产1000斤,小麦市场价一斤1.2~1.25元;要是遇到旱年,只能收二三百斤,种地赔钱。
“就算每亩能挣七八百元,也远没有外出打工一个月挣得多。”村民说。
现在,北达宿村大多数人外出打工。在把地租出去之前,有人甚至愿意免费让给别人种,只要别荒着。
孟津县朝阳镇闫凹村的闫应立,注册的是“孟津图河源家庭农场”,经营的是林地。
几年前,闫应立承包了村里300亩地,租期50年。那本是一片荒山,他精心平整出来,建成窑洞,养了土鸡,栽上桃树、梨树、石榴树等,他打算回头再散养一些土猪、羊,卖出去。农场建成后,主要做餐饮、休闲、采摘。他这块地周围,就是著名的草莓基地、生态园,周末成群结队的人过来休闲。
尽管拿到了“家庭农场”的营业执照,但闫应立并不知道什么叫“家庭农场”。
由于前期投入大,闫应立在20年内没打算挣钱。有地在手,他相信,以后“肯定会有好政策”。
农业部门
这并不是真正的“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兴起,孟津县一些基层农业部门,却有不同想法。
在他们看来,相关部门前期缺乏沟通,这些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农场”,“不好意思给媒体和领导看,有点拿不出手”。
某局一副局长表示,“家庭农场”至少要有以下条件: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农场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可以发展其他形态,比如养殖、经济作物、蔬菜等,但一定要以粮食为主。
可现实并非如此。
王小伟的农场,一年每亩租金600~800元,租期3年,种粮食不挣钱,而种烟叶的收益,每亩有三四千元。不过,他下半年就计划减少烟叶种植面积,“国家肯定不鼓励种烟叶”。
该副局长认为,“就算是美国农场,单纯种粮食也不挣钱,国家给的有补贴。这个政策是为了保证粮食安全,保证地有人种。”
以比较成功的“松江模式”为例,上海松江区的家庭农场有1206个,一个家庭经营一个200亩左右的农场,年收入有十几万元,比打工挣钱多。种植以稻、麦为主,同时,财政补贴占“家庭农场”净收入的3/5。有较为丰厚的利润的同时也有种种门槛:不允许聘用外来人员,只在农忙时短暂雇人,只承包给本村户籍的人。
该副局长说,依然需要等待政策出台。“政策出台了,我们根据政策规定,再对家庭农场进行认定和补贴,如果政策迟迟不出台,我们就要考虑引导推出一些示范性的家庭农场。”
他们表示,即便注册三五百家农场,今后标准出台,还要通过评定“示范基地”等形式,对符合标准的予以补贴,“并不是说现在有个名分,到时候就都能拿到补贴了。”
工商部门
先给个“名分”,再等政策
面对一哄而起的“家庭农场”,人们不禁想到国外的“家庭农场”。河南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赵翠萍说,国外的“家庭农场”是土地私有,中国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性质。中国的土地制度,产生的是中国特色的家庭农场模式。
在各地出现了不同的“家庭农场”版本解读后,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专门解释:
“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但细则都还没出台。
“中央和河南目前都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具体实施细则还在制订中。”3月28日,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不管怎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是以后农业土地经营的三种模式。”
河南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按照文件规定,“家庭农场”的种植面积要在100亩以上,依据国务院最新文件,相关政策会尽快出台。
作为注册“家庭农场”的牵头人,孟津县工商局也在犹豫。对于某些媒体说的“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孟津县工商局多少有点不自在:“是不是太高调太快了?下一步是继续鼓励支持,还是适当限制?”
今年2月20日,陆利峰提出要注册“家庭农场”。第一次接触到这个概念,孟津县工商局注册股长李军伟犯了难,因为河南没有先例。在请示了市里、省里,又联系了浙江方面的工商系统后,他们决定给予支持。不同的是,浙江等地已经有了一套完善的认定标准和补贴方案。
在认定企业性质时,李军伟注意到,中央一号文件中,“家庭农场”有销售环节,为方便农产品销售,降低中间流通成本,他们最终给了“家庭农场”“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在洛阳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看来,今后“家庭农场”工商注册将会是一个逐渐“宽进”的趋势,真正的监管重点,要放到经营环节上了。
http://www.2888.tv/news/220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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