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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怎样才有好收成?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3年3月30日      阅读次数:

家庭农场——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一经露面便激起千重浪花。

省委省政府刚刚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中也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一支,家庭农场,离我们越来越近。

家庭农场有奔头

“没想到种田也能赚钱,也能成为名人。”罗山县农民陈贵权被评为全国种粮大户时发出这样的感慨。“赚钱”和“出名”都源于陈贵权流转承包土地,开展规模化种植、养殖,大大提高了农业收益。2012年,仅种植的2800亩水稻,就为他创造种植收益106.5万元。

像陈贵权这样通过承包土地、实现规模集约经营的农户,被专家认为是“家庭农场”的雏形。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随着我国农业的发展和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实现非农就业,农业规模经营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

“农户经营方式暴露出规模小,成本高、风险大等问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认为,家庭农场是将农户经营和规模经营结合起来的最好方式,既坚持了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特性,又能通过适度规模经营,以集约化、商品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省农业厅的调查表明:现阶段,种粮户的经营规模达到百亩以上时,土地利用率会提高10%以上,经济效益会提高25%以上。

“对于农业生产而言,家庭农场的形成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的组织化、集约化、标准化的发展,有利于现代农业建设。”河南农业大学农业政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冬平说。

“小田变大田,可以增加10%~13%的面积,通过规模种植,提高复种指数,每亩可增收300~400元。”罗山县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站长掰着指头告诉记者。作为我省唯一的一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罗山县已经有各类家庭农场460家,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还发展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9.6万亩,拥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18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3家。

为土地流转打好基础

罗山县四季丰蔬菜种植大户李正玉的蔬菜,在郑州新玛特超市供不应求。李正玉从2009年开始,以每亩600元价格流转土地3500亩,建成蔬菜生产基地,形成产、运、销的链条,蔬菜直接销往北京、上海、成都、郑州等城市。

在我省,像李正玉这样的家庭承包经营户已经有1978.5万户。根据省农业厅的调查,截至2012年6月,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090.7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21.8%,其中经营面积在50至100亩的有9.3万户,100亩以上的有3.7万户。未来,他们都有可能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家庭农场主。

农业物质技术装备的广泛使用,新型实用技术的迅速推广,都要求农业生产规模化,农业用地集约化。但由于农村土地产权模糊和农民的惜地意识,许多农户并不愿长期出租土地。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土地流转年限低于5年,导致农场主在经营过程中,对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机械投入顾虑颇深。

流转服务体系的不健全也影响着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有序。省农业厅提供的资料显示,全省县一级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和服务大厅的只有58%和50%,乡镇成立流转服务机构和服务大厅的只有38%和30.5%,流转双方信息交流不对称,满足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需要。

“在当前,尤其需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交易所,规范土地流转制度,保障土地转让双方的权益,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价格评估等服务。”省社科院研究员生秀东认为。

为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给土地流转和家庭农场的发展打好基础,《实施意见》要求,用5年时间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采取奖励补助等办法,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扶持政策要跟上

“我们这30多个棚,一年收入30多万元吧。”3月25日,正在侍弄蔬菜的杨豆豆夫妻告诉记者。2008年开始,他们在济源市玉泉街道北部现代农业示范区承包土地40亩,建设蔬菜温室大棚38个,夫妻两人一同经营,收入很是可观。

但是种植蔬菜也有风险,有一年冬季一场大风刮飞了11个大棚,转眼间十几万元就打了水漂。“我们希望农业保险品种多一些,全一些,降低农民的生产风险。”杨豆豆说。

比较而言,杨豆豆的农场经营还是顺利的,她的蔬菜瓜果不愁销路,平常很多人从市区开车到园区来采摘,山西晋城、阳城以及洛阳、焦作周边地区的批发商都是直接到地头收购。更多的农场主,由于不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面对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往往感到无所适从。

武陟县大虹桥乡东关村农民翟和平对两年前的惨痛经历记忆犹新:当年他种植的500亩萝卜喜获丰收,可是萝卜的销路不畅,最后只能以几分钱一斤出手。那一年,他至少亏损了40万元。

市场脉搏把不准,贷款融资门槛高,农业保险投保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成长道路上面临着一只又一只“拦路虎”。要想获得好收成,单靠农场主们“孤身奋战”是不成的。

针对这些难题,《实施意见》提出,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构建政府主导与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协调、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统一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省农业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说,下一步将继续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在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下,家庭农场,正待迎风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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