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正式启动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调整完善试点工作
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作为国家的一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四川省已连续实施十年。根据当前农业产业结构、农村土地经营状况的变化,迫切需要调整完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3月22日,省财政厅、省委农工委、省农业厅联合召开视频会议,正式启动了全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调整完善试点工作。与现行以计税面积为基础发放补贴资金政策相比,完善后的补贴政策主要的变化是:
在补贴的对象上,将按照“有种有补,无种无补”的原则,对没有种粮食的农户或种主要粮食作物外其他作物的农户不予补贴。同时,按照“多种多补、少种少补”、“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在流转土地上种粮的农户同样可以享受补贴,补贴资金将真正补贴给种粮农户而不是不种粮的土地承包者。
在补贴的品种上,将改过去有种无种按原计税面积或土地承包面积发放补贴,为按主要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水稻、成片种植的马铃薯、红薯、高粱,三州可增加青稞、荞麦)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试点地区可在上述品种范围内自行选择3至6个品种进行补贴。
在兑付的方式上,将改现在补贴资金由县或乡镇发放为统一由县上通过“一折通”直发,避免了各乡镇补贴发放时间不一致和部分地方基层挤占、截留补贴资金情况发生。
调整完善后的补贴政策彻底打破了过去“吃大锅饭”、“撒胡椒面”的做法,使得补贴政策的目标得到更加明确直接的体现,相对提高了补贴标准,将进一步增加农民的直接种粮收入,更好地调动农民群众务农种粮积极性,对保持全省粮食稳定增长、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省纳入此次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调整完善试点工作的共有12个县(市、区),涉及9个市(州),基本涵盖了四川省的平原、丘陵、山区,既有产粮大县,也有粮食销区,还有民族地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对今后向全省推进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http://www.2888.tv/news/217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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