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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3年3月28日      阅读次数:

3月22日,从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我省已经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全省1210余万公顷、14余万宗农村集体土地全都有了权属明确、四至清晰的“身份证”。 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部署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2011年6月,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启动后,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了全省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并出台了《辽宁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范围,包括属于乡、村、组农民集体所有的全部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明确了工作任务,即确定所有权主体,深入开展权属和地类调查,并于2012年底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为了确保确权工作顺利进行,省国土资源厅采取了“七统一”措施,全力推进。及时总结全省在此项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出台了《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统一政策标准。召开各类专题会议60余次,加强督导,统一工作进度,并加大宣传,统一舆论导向。同时,结合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统一部署开展了市、县际土地权属接边工作;组织制定了统一的省、市、县三级土地登记发证和权属争议调处的系统标准,完成了系统开发和数据库建设;组织制定了《辽宁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核查技术规定》,统一了成果质量,并开展了全省0.2米分辨率1∶2000比例尺航空正射影像图制作工作,统一精度标准。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全省积极组织开展现场调查、踏勘,明晰土地产权,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用地审批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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