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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工业发展历程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3年3月19日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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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药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救灾物资,在防治农业有害生物,保障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及农产品贮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发展现状(一)取得的成绩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形成了包括科研开发、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原材料及中间体配套的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农药的生产能力与产量已处于世界前列,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品种不断增加,为农业丰产丰收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0年,我国农药生产企业1800多家(规模以上959家),其中原药生产企业500多家,全行业从业人员19.2万人。2010年实现现价销售收入1576亿元,利润129.1亿元,资产总额1339亿元;农药产量234.2万吨(折100%),“十一五”年均增长15.3%,其中杀虫剂74.6万吨、杀菌剂16.6万吨、除草剂105.5万吨,植物生产调节剂等其它农药品种37.5万吨;农药出口61.3万吨,“十一五”年均增长7.6%;目前,农药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超过8家,以农药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达18家。

产品结构不断改善。我国常年生产260多个原药品种,3000多个制剂品种。从三大类农药品种结构来看,杀虫剂比重不断下降,已从2005年的41.8%,降低到2010年的31.9%,除草剂和杀菌剂比重已分别由2005年的28.6%和10.1%调整为2010年的45%和7.1%,生物农药发展步伐加快。高毒农药削减计划实施顺利,2007年停止生产甲胺磷、久效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品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比重降至5%。

创制品种比例有所提高。“十一五”以来,我国加强了科研开发的投入,依托现有国内农药科研力量,创制了15个具有知识产权的高效农药品种,如杀虫剂氯氟醚菊酯,除草剂甲硫醚磺隆、杀菌剂唑菌酯等。“十一五”期间,我国创制品种占常年使用农药比例已由5%提高至10%左右。

(二)存在问题产业集中度较低,企业规模较小。我国现有农药原药生产企业500多家,布局分散,规模较小,至今尚无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龙头企业,前10家农药企业销售收入占全行业的比例仅为21.9%,销售额5000万元以下的原药生产企业约占50%。

科技创新能力弱,技术装备水平低。目前我国农药品种仍以仿制为主。绝大多数农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到1%,品种档次、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基础研究薄弱,新产品开发后劲不足。目前只有少数企业在个别产品生产中实现了连续化、自动化,大多数企业仍然采用工艺参数集中显示、就地或手动遥控。

绿色环保产品少,高毒高残留农药仍未淘汰。目前,适合我国国情和农业生产方式的绿色环保农药品种发展缓慢,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仍占一定比例,特丁硫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等20多种高毒农药品种仍需进一步削减和替代。

环境资源问题突出,废弃物缺乏有效处置。农药原药生产未反应的原料和副产物回收率低,废水含盐高、难降解有机污染物浓度高,一些特殊污染因子缺乏有效的处理手段。大部分原药生产企业不具备有效处理特殊污染物的能力。制剂中含有毒有机溶剂的品种仍较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尚未全面开展。

二、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是我国农药行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从国际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发达国家的原药及制剂生产能力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国内企业可以利用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升技术、管理和国际化水平,提高农药品种的质量档次与环保标准。发达国家继续保持在农药创制领域的优势地位,产品、技术、市场竞争更趋激烈。随着《斯德哥尔摩公约》、《鹿特丹公约》等国际公约的推进实施,安全环保标准越来越高,对我国农药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国内看,农药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影响小于普通化工产品,主要与气候、耕作方式影响下发生的病虫害直接相关。随着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实施,农业将持续发展,农业的投入将进一步增加,农药的刚性需求态势将会持续。同时,随着全社会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农药的生产和使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环保法规将日益严格,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门槛将不断提高,农药生产将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以加快转变农药工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满足国内农业生产需要为主要任务,着力提高农药科技创新能力,调整产品结构,提升质量和档次,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农药企业兼并重组,推动产业集聚和升级,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药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产业组织结构。到2015年,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的农药生产企业达到5家以上,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的农药生产企业达到20家。前20家农药生产企业的原药产量占总产量的50%以上。进入化工集中区的农药原药企业达到全国农药原药企业总数的50%以上,培育2-3个销售额超过100亿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产品结构。到2015年,高效、安全、经济和环境友好的农药品种占总产量的50%以上,高毒、高残留品种的产量由5%降至3%以下。生物农药比例进一步提高。

科技创新。农药创制体系和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glp(优良实验室规范)实验室建设得到加强,实现数据国际互认。到2015年,农药创制品种累计达到50个以上,大型和科技型农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以上,农药全行业的研发投入占到销售收入的2%以上。农药行业整体技术装备水平有较大提高,大型企业主导产品的生产实现连续化、自动化。

环境资源。到2015年,特殊污染物处理技术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三废”排放量进一步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以上。农药产品收率提高2%-5%,副产物资源化利用率提高30%。

四、重点任务(一)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农药企业集团,大幅度减少农药生产企业数量,推动形成具有特色的大规模、多品种的农药生产企业集团。

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控制原药生产企业新布点,新建农药原药企业向化工园区等专业工业园区或化工集中区聚集,制剂加工向交通便捷、靠近市场的地区转移,重要水源地、城市近郊等环境敏感地区的现有农药原药企业逐步实施搬迁入园。根据市场、资源环境容量、产业基础等条件,在全国形成3-5个生产企业集中、规模适度、配套设施齐全、管理水平较高的农药特色明显的化工园区。

大力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发展高效、安全、环保的杀虫剂和除草剂品种,包括常发性、难治害虫、地下害虫、线虫、外来入侵害虫的杀虫剂,适应耕作制度、耕作技术变革的除草剂等;积极发展果树和蔬菜用新型杀菌剂和病毒抑制剂,用于温室大棚、城市绿化、花卉、庭院作物的杀菌剂等;鼓励发展生物农药。大力推动农药剂型向水基化、无尘化、控制释放等高效安全方向发展。鼓励开发节约型、环保型包装材料。

加快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支持对高环境风险农药替代、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发展、高浓度含磷、含盐等废水治理等技术改造,加快实现大型企业主要产品的生产连续化、自动化,提高农药生产本质安全水平。限期分批淘汰和禁用22种高毒农药,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落后农药产品和生产工艺技术装备。

专栏22种高毒农药品种01近期停止生产的10种高毒农药品种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

02拟逐步禁用的12种高毒农药品种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溴甲烷、硫丹。

提升农化服务水平。鼓励大型农药企业以生产为基础,以质量为保证,加强质量专业人员培养,着力培育品牌和营销网络,提高农化服务水平,规范农药使用行为,逐步建立农药生产到使用的全流程服务体系。

(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以市场为导向、产品为核心,通过产学研用相结合,积极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科研单位为支撑的农药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农药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集成技术的开发。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具有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农药的创制开发力度。加大重要农药中间体和专用助剂的开发。重点开发吡啶及其衍生物定向氯化、氟化技术,羧酸盐系列农用专用助剂,农药生产三废处理技术,废弃农药包装瓶回收再利用技术等。加强农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资源开发和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加强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加大农药“三废”治理技术和设备开发力度,提高杂环类等特殊污染物的处理能力。加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含甲苯、二甲苯等有毒有害溶剂和助剂的使用,开发和推广水基化等剂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农药原辅材料回收利用率。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规划指导各有关地区工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依据本规划组织制定本地区农药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备案建设项目,并加强对本地区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

(二)提高农药行业准入门槛按照本规划、《农药产业政策》及《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制定发布《农药工业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技术和装备目录》,不断提高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新增农药厂点和盲目新增产能,建立和完善促进兼并重组及农药企业退出机制,对未达到准入条件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产)。

(三)建立健全农药产品标准规范加快制修订农药产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农药产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农药生产在工艺和装备、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标准。

(四)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密切跟踪农药行业经济运行状况,及时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发布运行分析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农药核准、延续核准、产品登记和生产许可信息。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农药打假工作。

(五)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大力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信息统计、技术交流、人才培训、企业维权等方面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建立诚信体系。
http://www.2888.tv/news/215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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