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种企难达条例,何去何从需慎重
在我国《农作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出台以来,种子行业人士开始了预估,如果根据当下新条例的办法实施,那么将会有三分之二的企业将会推出市场,因为不管是质保金还是营业场地都是不小的压力。根据调查目前拥有种子营业许可证的企业中,对于新政策都很绝望。新政策要求种子企业投入至少在500万元以上,而且仅仅广州地区一百多家的蔬菜种子企业里面能够满足当下新政策要求的也就10家左右。针对对于营业场所的要求也是难办,商品房如此高价,很难有那么多余的钱租赁商品房。在此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员工工资问题,这也会让小企业吃不消,因为多数企业夫妻店,兄弟店,父子店的比较多。
面对如此多的问题,甚至更多的关卡,小企业如何存活下去,那么就需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有人出主意是挂靠,挂靠包装公司,出现问题各不影响,在合同细则上对损失金额等赔偿方面列得一清二楚。像这样的招标贴牌代打包装的公司还不在少数,他们大多都是具备经营资质却无心把品牌做大,出租营业资格寻短期快钱。
联合经营是被大家提得最多的,也是被否定最多的,需要解决的主要有两方面问题:财产归属与责任承担。一般来说,合作都想寻找实力相当的,现实中往往就是几个实力均衡的企业是相互之间最大的竞争对手,联合反而尴尬,许多不能分割的财产难以分配,物业的署名问题将首当其冲。若是强弱联合,自然就由强势一方牵头,但一旦一方出现种子质量纠纷,将是火烧连环船,出资小的一方负担不起便跑路,联合体难以全身而退。
另一种方式是集资打造股份公司。在粤西一带,几个老板关系深厚,生意来往多年,是伙伴也是朋友。虽然他们的经营许可证还有3-4年,但对未来的路早就有了规划。和联合经营不同的是,这种方式是由几个志同道合之士共同集资,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不用考虑地域性,最好错开经营范围。选择一个有威望的人作为带头大哥,选择其中一家店面作为公司总部,用以申请经营许可证,其余人各自的店面作为公司下面的代理商。各股东均有监督职能,一旦发现会让总公司遭遇损失的,便可召开股东大会,对其进行惩罚,若屡教不改,没收所有品种保证金,返回参股资金并除名。
也有企业考虑要退居到二线城市,还有就是转做代理,这也是很多小企业最坏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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