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农资行情 >> 正文

推进四项经营制度 构建和谐农资市场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2年5月23日      阅读次数:

洪江市位于湖南省西部、怀化市中部偏南,国土总面积2174平方公里,是以水稻、柑桔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为主,同时发展多种高效经济作物的农业大市。我市是杂交水稻的发源地、世界柑桔的起源中心,与农业产业发达相配套的农资市场体系也较为健全,全市现有农资经营店260家,其中农药经营店240家,种子经营店126家。近年,我市按照“严格执法抓管理,热情服务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在省、怀化市农业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每年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0多起,处理种子、农药、肥料事故纠纷40余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保护了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

一、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主体不规范。经营主体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一些偏远地方村组无证照的农资店及流动商贩等,这些人员素质不高,加之因利益关系导致进货把关不严,时有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

(二)群众维权意识淡薄。在市场检查中,我们发现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一些农户购买农资时不懂识假辩假常识,不索要发票和合格证,不查看有关证照和资料,导致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保护自己。

(三)市场监管难到位。自从农资市场逐步开放后,农资店逐年增多,执法人员对乡镇及大市场能有效监管,但对偏远乡、村组农村所谓能人开设的农资店或一些人利用邮寄、挑担送货等方式经营农资或直接将农资送到农户手中,难以监管到位。

(四)经营人员法制意识不强。经营人员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进货渠道不规范,质量难以保障,致使假冒伪劣农资时有流入市场;无证照经营,混合经营,二级委托设点较普遍,经营档案不健全等,出事难以查询。目前,在市场上经营农资的售后服务及指导群众科学使用农资方面做的不够,他们一般只关心如何卖出农资。

(五)法规政策配套不完善。现行农资市场的政策法规,与当前的执法监管工作有一定的距离,导致执法部门在农资市场管理当中难以实施全面地有效监管。一方面影响了农资市场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增加了农资市场监管的难度。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根据每年的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厅要求,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的方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笔者认为,农资市场监管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它具有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管理者既要依法行政又要服务指导,以促进农资经营者做到知识经营、规范经营、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确保农资市场和谐稳定。

二、采取的措施

(一)抓培训传技术,推进知识经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掌握一定的农业知识和生产技术,是农资经营人员服务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必要前提。因此,我们于每年的6月份,都要举办一期农资经营法制培训班,向农资经营人员传授法规知识、农业技术等,使他们的知识和技术与时俱进,进一步提升他们服务农民、指导生产的水平。我们每年编写《农业法规》简报6期,发行1500余份,重点介绍种子、农药、肥料市场检查情况,以及病虫害防治、农药安全使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我们还积极引导农资经营店征订《湖南农业》杂志,每年推广发行200多份,做到人手一册,使他们掌握最新的农资讯息和农业技术。与此同时,我们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开展农资质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每年编印、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肥料安全使用知识及柑桔、水稻标准化栽培技术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使农民朋友掌握一定的农业技术和农资打假知识,培养千千万万的农资质量“监督员”。

(二)抓体系促自律,推进规范经营。一是“严”审查。我市农资经营网络覆盖了市、乡、村三级,对于每一家经营店,我们都认真进行资质审核,严格把好准入关。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及有关政策规定,对全市经营农药的门店进行资格审查,今年对不符合条件的2家经营店给予取缔;对在我市从事种子生产的6家企业进行资质审核,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逐级上报发证,准予在我市制种;对种子经营店审核资质的同时,督促他们建立健全种子经营档案,每年发放种子经营档案126份。二是“防”风险。为了规范种子经营行为,防范种子经营风险,我们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了洪江市种子代理商销售协会,将全市11个种子代理商组织起来,成立种子代理商经营协会,督促他们依法经营、规范经营,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对他们所代理种子经营企业的资质、信誉、实力、经营品种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实施种子经营备案登记制度,确保了种子经营的质量,防范了风险。三是“维”秩序。我市是全省制种大县,为了规范制种行为,我们成立了洪江市种子生产协会,每年2—3月,组织辖区内的生产企业召开专门会议,确认划区分块制种,合理统筹兼顾,防止多个单位、多个组合串插制种;8—9月,召开种子收购会议,再次强调种子收购秩序。多年以来,通过严格监管、企业自律,确保了我市种子生产有序进行,维护了农资市场稳定。

(三)抓监管维权益,推进依法经营。一是严格执法维权。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拉网检查、联合执法、监督举报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农资市场执法,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坚决查处坑农害农行为。我们每年立案查处种子违法案件10—12起,罚款4—5万元;每年抽样复混肥产品15—20个,每年对含量不合格的产品立案查处5—6起,处罚没款3—4万元,今年对标注为四川绵竹市三元化工厂生产的45%“田中宝”牌硫酸钾复合肥销售单位洪江市邮政局处罚款10000元。今年4-6月,我们对安江、黔城、沙湾、托口、岩垅等15个乡镇的157个农药经营门市部进行了农药标签检查登记,共抽查登记农药标签750个。在不合格的标签中,主要存在假冒、套用及逾期不续登的农药登记证,扩大农药的使用范围,农药通用名未按要求标注有效成分、含量未标注或用英文标注,仍有部分农药标签标注××公司经销,××公司代理等违规现象。进行了通报。每年立案查处5—6起,处罚没款4—6万元。二是公正鉴定维权。根据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有关农资质量事故鉴定办法,我局于2003年就成立了农业事故鉴定委员会,对农业事故依法鉴定,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每年接待和处理群众种子纠纷问题300—500人次,调查和调解种子大田用种和制种生产纠纷20—30起,农药质量事故纠纷10—15起,为生产者、经营者、用种者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三是农资协管维权。聘请25个乡镇的农技站长为乡乡农资协管员,聘请316个村的村委会主任为村级农资协管员,协助搞好农业法制宣传和处理农资问题纠纷,对发现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及时向我局举报,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抓质量提信誉,推进诚信经营。一是致力于创建“放心”市场。我市通过招标竞聘,于2009年8月注册成立洪江市放心农资配送中心。去年3月,市放心农资配送中心对全市260家农资经营店筛选,最后择优选取农资经营主体合法、信誉度高、服务意识较强的经营店为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配送店。在放心农资品种选择上,由农业局严格把关,凡是被列入的放心农资产品,在产品标签合法、农资质量有保障的全国知名企业内选择优势品种,每年推广放心农资产品160—180个,价值300万元以上,比市场上推广的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低5-10%,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赢得了农民朋友的广泛好评。

二是致力于创建“诚信”市场。大力推行农资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即遵守国家关于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管理的政策法规,做到不违法、不违规经营农资;经营的农资产品进货渠道明确,进货单位证照手续齐全,信誉度高,具备良好的技术服务水平和民事赔偿能力;不宣传、不销售假冒、伪劣及过期农资产品,因销售假冒、伪劣及过期农资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愿承担用户相应损失;按要求建立健全好种子、农药、肥料经营档案。经营水稻、玉米、油菜、西瓜等主要农作物种子,须通过国家、省级审定或具有省农业厅引种批文。经营农药必须符合《农药管理条例》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肥料经营中不销售与登记含量不符、无登记证及包装袋上未附标签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每年农资经营店都要向我们递交农资质量承诺书,农资代理商还要上交一定数量的质量信誉保证金,督促他们合法经营、行为自律。

多年来,我们采取多措并举抓监管,维护权益保稳定,凡是对损害群众权益的行为我们都依法处理,并通过组织专家搞好农业事故鉴定和协调,努力为农民争取最大权益,使农民损失能够降到最低限度。近十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损害农民权益事件以及因农资质量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也没有发生因农资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有力地保障了农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http://www.2888.tv/news/13138.htm
欢迎转载,转载请保留以上网址
北京正开天力肥业有限公司
相关信息
河南立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