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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机部门的“新点”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2年4月26日      阅读次数:

4月17日上午,云南省公安交管部门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省公安厅挥中心召开。省交管部门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董家禄,省交管部门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农业厅副厅长王长明,省交管部门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交警总队总队长陈新钢以及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县公安局,农业局领导以及交警部门、农机监理部门的相关领导和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王常明副厅长就农机监理部门做好委托试点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创新意识,不断克服困难,着力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委托试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要充分认识委托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工作,切实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领导,争取支持,为开展委托试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财政、安监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渠道争取政策、资金等各方面的支持,为委托试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发挥优势,广泛宣传,为推进委托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借助各种宣传媒介,充分发挥县级农机监理人员在农村长期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与广大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着深厚情谊,覆盖所有乡镇的优势,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四是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认真落实委托试点工作的各项措施。各级农业监理部门要本着“依法管理方群众文明执法”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严格按照委托范围开展执法工作。并要制定和完善各种执法制度,使委托试点工作更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五是密切配合,凝心聚力,加强部门的联系,沟通,互通信息,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委托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更多市场信息,或者农资招商,农资代理,农资销售,农资加盟,农资批发及农资连锁请关注农资电子画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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