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管理新法则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2年4月23日 阅读次数:
从工信部获悉,为加快农机行业准入管理进程,工信部日前印发了《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的企业两年内不得准入。
此前,工信部曾公布了《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准入条件》。该《准入条件》要求,生产企业需取得国家行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资质,首次将企业信用等级纳入农机行业准入制度的条件之中。
在《准入条件》的基础上,工信部制定了《办法》。《办法》要求,列入公告的企业,应按照准入条件每2年开展一次自查,并形成企业自查报告。工信部将根据对公告企业保持准入条件监督检查情况实施公告动态管理。
工信部将视情况开展抽查和复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公告企业有不符合准入规定的,可向各级工业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工信部要求,公告内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撤销其公告资格。其中包括,不能保持准入条件;拒不接受监督检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
《办法》明确要求,被撤销公告资格的企业,两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
业内人士表示,如此管理是为了“加强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管理,规范行业市场秩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保护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制造企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在这一管理框架下,具备较强资金和技术实力的龙头企业将具备更大的发展空间。
更多市场信息,农资招商,农资代理,农资销售,农资加盟,农资批发及农资连锁请关注农资电子画册网。
http://www.2888.tv/news/12705.htm
欢迎转载,转载请保留以上网址
上一个:南京:水稻机械化培训班
下一个:玉米、小麦市场受挫,原因何在
相关文章推荐
- 新版种子法出台前争议仍存 专家呼吁备案登记制
- 黑龙江北兴农场农机跨区实现互惠双赢
- 农业部出台新种业政策支持商业化育种发展
- 复合肥春市喜忧参半
- 北京:多措并举,农药监管成效显著
- 杨树合理追肥方法总结
- 南阳有机农业缘何脱颖而出
- 财政资金力保夏粮丰收
- 农药对优化产品和方案影响不大
- 尿素市场报价暂稳 冬储缓慢进行
- 农业部发布关于肥料登记行政审批有关事项通知
- 2015年春季小麦条锈病发生势况预报
- 俄亥俄州将立法规范化肥使用
- 科学储粮,让粮食持久保鲜
- 山西省二代棉铃虫发生趋势预报
- 关于召开中国国际肥料发展与贸易论坛通知
- 植物生长调节剂挑选技巧
- 湖南石门葡萄园里的“葡萄梦”
- 瞄准“种子硅谷”搭建服务平台
- 200台北京自主研发生产的麦田镇压器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