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对《粮食法》种子转基因提出质疑
在中国农业生物技术学会举办的《粮食法》与转基因立法问题研讨会上,其中相关种子转基因的内容引起社会热议。有多位专家指出,这次把转基因列入《粮食法(征求意见稿)》中,不仅在提法上缺乏科学规范,而且在思想上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和混乱。有的专家甚至对转基因是否应该列入《粮食法》提出质疑。
据知情人士所说,本次中国农业生物技术学会邀请了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等单位的相关专家,讨论会的时间是2月下旬,专家们一致认为,《粮食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就是强调要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的表述对公众有所误导,有参会专家反问,难道在“非主要粮食品种上就可以擅自应用”吗?
事实上,中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核心是以个案为基础的科学评价,在中国境内的所有转基因生物品种,不管是否是主要粮食品种,都要进行科学的评价与严格的监管。也有部分专家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这一规定一旦入法,今后可能会增加行政审批事项,甚至因为政出多头而造成执法监管上的盲区或混乱。与会专家认为,《粮食法(征求意见稿)》把转基因这个敏感问题列进去,不仅在提法上缺乏科学规范,而且在思想上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和混乱。
还有专家强调,全世界每年上亿公顷土地种植转基因作物,每年数亿人群食用转基因食品,迄今尚未发现确有科学实证的转基因食用和环境安全问题。因此,转基因安全问题与我国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有着本质的区别。转基因是否入《粮食法》?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与会专家还表示,《粮食法》作为一国大法,牵涉农业、国土、科技、环保等多个部门多个领域,需要更多的部门广泛参与,特别是应该征求农业管理、科研和产业等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真正起到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法律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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