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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再降价 化肥用气市场化渐行渐近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肥料价格      时间:2015年12月17日      阅读次数: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5年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同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

近年来,国家加快了天然气价格改革步伐。今年4月1日,按照2013年确定的“三步走”改革计划,如期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全面理顺了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试点放开了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化肥行业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保障环节,其用气价格长期享受优惠。

然而,随着化肥行业产能过剩,化肥商品的特殊性逐渐削弱。本次气价调整虽未对化肥用气作明确说明,但结合国家提高能源市场化程度的决心和化肥行业“去政策化”的发展趋势,国内化肥企业将迎来化肥用气全面市场化的洗礼。

两调气价:加快能源市场化

2015年,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供求格局和价格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能源价格持续下行,为进一步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天然气供需总体宽松,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竞争加剧。在此基础上,国家决定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较大幅度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核心内容有两点:一是降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5年11月20号起,各省份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二是提高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程度。非居民用气由目前实行的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价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下浮不限、上浮2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始于2011年“两广”试点。自2013年国家发改委通知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后,国内气价多次变更,仅2015年就已经历两次调整。气价调整实现了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重点直指提高天然气供应市场化程度,放松价格管制,增加价格弹性,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

2013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7月10日起,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其中,化肥用气最高不超过0.25元。存量气价格调整则分3步实施,计划2015年实现与增量气并轨。

2014年8月12日,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宣布自9月1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2015年2月26日,发改委下发了《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决定将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440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元。

化肥用气不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每千立方米200元。同时对承担冬季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实行可中断气价政策,用气价格折让幅度不得低于每千立方米200元。

历次气价调整中,化肥行业均凭借其特殊地位享有一定优惠,而此次气价下调并未对化肥气价作特殊规定。据中国氮肥协会副秘书长高力介绍,本次气价调整是面向非化肥行业的工业用气,国内化肥用气价格未变。且根据企业反馈,目前国内天然气供应相对宽松,供气企业表示不需要冬季调峰,化肥企业此前享受的调峰折让也随之取消,导致部分企业停产。

高力表示:“此次气价下调后,常规工业用气价格与化肥企业用气价格之间的差距已经不足0.2元/立方米。”在国内天然气供应逐步市场化、化肥产能过剩的背景下,化肥企业的特殊性逐渐淡化,化肥市场持续低迷也难以成为企业要求更多优惠的理由。未来,化肥用气与工业用气并轨可能只是时间问题。

去政策化:短期成本反提高

赤天化的最新公告显示,公司“气头”尿素生产装置原料天然气由化肥生产计划用天然气(用量约占总用量的88%)和增量气(用量约占总用量的12%)两部份构成,适用不同的价格。自今年11月1日起,公司化肥生产计划用天然气价格上调0.20元/立方米。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仅对增量气价格产生影响,而化肥生产计划用天然气价格的上涨,导致天然气综合用气成本反而上升,再加上当前尿素市场已进入销售淡季,市场持续低迷,致使公司“气头”装置尿素产品成本倒挂。

现行政策下,天然气公司会给化肥企业一定份额的化肥计划气,计划气在一定范围内享有0.2元/立方米的调峰优惠,价格约为1.34元/立方米。随着尿素产能不断增加,天然气气源在计划气的基础上又新增加了工业气的比例,即涉及此次价格下调0.7元/立方米的非居民用天然气。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公司战略发展事务部部长李昊峰介绍说:“四川地区非居民用天然气约在2.34元/立方米,下调0.7元/立方米后的价格约在1.64元/立方米。天然气公司在11月初就已经取消了部分计划内天然气所享有的调峰优惠政策,即化肥计划内天然气价格变相的上调0.2元/立方米,所以部分化肥企业面临成本增加的尴尬局面。”

非民用天然气降价,而化肥企业用气价格不降反升,举步维艰的化肥市场似乎又遭利空,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近期国内天然气价格调整并未对行业造成全面影响。河南能源化工销售公司经理助理张国胜告诉记者:“目前河南地区的非居民用气价格下调每立方米降低0.7元后价格仍在2元/立方米,而化肥用气的价格为1.8元/立方米,降价后的价格也要高于化肥企业用气价格,所以对化肥企业的生产成本影响不大,对企业的生产影响有限。”

对此,李昊峰表示:“此次天然气下调是对整体工业用气的下调,由于化肥用气享有优惠,所以此次降价使得化肥企业的用气价和工业用气价格的差距在缩小。我国尿素行业中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气头”企业仅占27.3%,且多分布在西北、西南等地,即使这些地区的“气头”尿素厂家成本下调,但受位置比较偏远及运距较长等因素的影响,对国内尿素市场的冲击仍较小。”

云南云天化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许定国认为,今年国内化肥市场持续低迷。国家对化肥行业运费、电价、增值税、气价的政策调整,提高了化肥企业的运行成本,降低了大型企业的税费成本,严格税收、市场化改革,压缩的是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是对龙头企业调整生产结构、转型升级的激励。

供应宽松:气头企业存生机

此次改革,降低了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对减轻下游用气行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将起到重要作用。据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价方案实施时暂不实行上浮政策,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基准门站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方案实施一年后允许上浮。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具体到天然气领域,就是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政府只监管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

从国家政策方向上来看,天然气价格全面放开似乎已成定局。而改革究竟对下游用气企业产生何种程度的利好尚未可知。从市场角度来讲,目前国内气源相对单一,核心能源企业在定价、议价过程中占据主动权,下游用气企业相对弱势。具体到化肥行业,以主要用气化肥企业的用气量和其市场地位来看,也很难在天然气议价环节取得突破。但如果能源供应全面市场化,气头企业仍存有生机。

在能源价格持续下行,天然气供需总体宽松是改革的实际背景。据了解,今年以来国际油价大幅暴跌,从近100美元/桶跌至上周的40美元/桶左右,与之相关的国际气价也大幅下跌,卡塔尔远东气价从最高的18美元/百万英热单位跌至目前的7美元/百万英热单位,国内天然气价格存在一定下探空间。

同时,国内宏观经济进入稳增长阶段,工业用气总量增速放缓,天然气供需总体宽松并有望长期保持。常态化的低价和稳定供应对于国内用气企业而言是改革红利,对化肥企业同样如此。

此前几年,我国天然气供应紧张,价格逐渐上涨,不断冲击我国的气头尿素生产企业。国内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尿素企业未来的方向是保留一批作为调峰,退出一批、改造一批、转产一批,预计有1000万吨气头尿素产能陆续退出。在此情况下,具备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管理优势的气头企业将得以保留,并且不再受到“气紧”、“断气”的威胁。

以目前主流“煤头”尿素企业为例,由于国内煤炭价格维持低位,即便尿素价格在1400-1450元/吨的位置震荡,企业仍能保持健康运行。山东联盟化工集团副总经理孙德亮表示:“目前企业尿素装置满负荷开启,产量的60%用于出口。如果天然气价格在市场化后持续下行,气头企业生产成本降低、开工率提升,将对老工艺的煤头尿素企业带来强大冲击。”

李昊峰认为,从计划内化肥用气和计划外天然气价格的调整幅度来看,目前化肥计划气所占比例较高的厂家尿素生产成本势必要增加,产生成本倒挂的利空影响;化肥计划气比例较低的厂家,将会在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下调中获益,生产成本有所下降。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为国内尿素行业带来的是短期利空,而放眼未来,或将发展为长期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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