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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药害发生的原因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病虫害防治      时间:2013年10月18日      阅读次数:

大豆如果选用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刺激素等农药种类不当,或施用浓度过高、喷药时间不对、花期用药或使用了对大豆敏感的除草剂等均可产生药害。 大豆在整个生长发育过程中,遭受病虫为害较多。生产上用药频繁,免不了产生药害。凡药剂对作物生长发育产生不良的后果,均称为药害。如施用敌敌畏、乐果、除草醚等不当,易引发触杀性类型的药害。如敌敌畏药害,叶肉先变紫色,后变鲜红色或浅黄色,叶脉保持绿色,后叶脉也变黄;波尔多液药害,叶上产生大小不等的焦枯斑、硬化、早落,植株萎缩;石硫合剂药害,叶片、荚壳产生灼伤块,叶片易干枯脱落。施用2,4-d、二甲四氯、2,4,5-涕等除草剂常产生内吸性类型的药害,又称慢性型药害,用药较长时间才表现出植株矮化、畸形、叶肉增厚、叶色浓绿、叶片皱缩等。严重时侧枝丛生,生长点坏死。大豆受2,4-d药害后,叶片呈鸡爪状,叶片变小变窄。氟乐灵过量造成的药害致大豆主根形成肿瘤等。矮壮素施用浓度过大,也能产生类似的症状。花期用药常影响授粉,造成子房不孕或产生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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